豁免缴纳营业税。
免缴所有低于$100(澳门元壹佰元)之地租及租金。
房屋税税款扣减金额定为$3,500(澳门元叁仟伍佰元),倘纳税主体为两个或以上自然人(个人),只要其中一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其房屋税税款,同样获上述税款之扣减,但如纳税主体为法人、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或非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则不可享有上提房屋税税款之扣减。
调低出租房屋所征收的市区房屋税税率至百分之八
须课征2023年度所得补充税收益的豁免额订定为$600,000(澳门元陆拾万元)。
登记为所得补充税A组纳税人之企业,其开支的可课税收益,若涉及用作科技创新业务研发首$3,000,000(澳门元叁佰万元)的开支,可获扣减三倍可课税收益;其余用作同一目的但超过以上所指限额的开支,则获扣减该开支金额两倍的可课税收益,总扣减上限为$15,000,000(澳门元壹仟伍佰万元)。
于2024年度,从葡语系国家取得或产生的收益,豁免所得补充税,但以有关收益已在当地完税者为限。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债券所取得的利息,以及因买卖、被赎回或作其他处置所取得的收益均获豁免所得补充税
2024年度之职业税税额扣减项目之扣减率订定为百分之三十,豁免额订定为$144,000(澳门元壹拾肆万肆仟元),若在以下之情况:当散工每日工资超出$640(澳门元陆佰肆拾元)或雇员每月收益超出$16,000(澳门元壹万陆仟元),雇主须以增加之豁免额为基础而进行就源扣缴,其计算方法可参考本局网页提供的模拟计算。另外,年满六十五岁或经证实为永久伤残程度等于或高于百分之六十的雇员及散工,年度豁免额调升至$198,000(澳门元壹拾玖万捌仟元)。
向2022年12月31日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已缴纳2022年度职业税税款的纳税人,退回百分之六十税款,上限为$14,000(澳门元壹万肆仟元)。
豁免保险合同和银行业务之印花税。
豁免因竞卖财产、动产的权利或不动产的权利印花税。
豁免表演、展览或娱乐活动入场券或门票,包括在离场时方征收的门票的印花税。
豁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的债券的发行、买卖或有偿让与行为的印花税。
获市政署豁免缴纳准照费用的广告及宣传物品的张贴或放置,亦免缴相应印花税。
以购买取得作居住用途不动产之成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受惠于豁免印花税,须填写一份由本局提供的《确认豁免财产移转印花税》之申请表格,经确认后,符合条件之申请人士可获豁免征收可课税金额至$3,000,000(澳门元叁佰万元)之相应印花税,倘已于过往年度或本预算年度获得相同优惠,则不适用。
倘不动产取得人为两人或以上,则仅符合条件之取得人才有权按比例获得税款之豁免;另外,按同一条文规定,当属夫妻共同取得不动产,且采用的婚姻财产制度为一般共同财产制、取得共同财产制或取得财产分享制时,夫妻两人均须没拥有任何不动产(但仅拥有一个车位除外),才有权享有上指豁免。
豁免第8/2021号法律《酒店业场所业务法》及四月一日第16/96/M号法令所规范的餐厅(豪华、一级、二级)提供的财货及服务之旅游税,毋须递交M/7格式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