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
兹通知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之纳税人,自五月一日开征政府批租地地租和之后其他定期税,于征收期内,可透过设置于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龙成大厦收纳处的财政局自助服务机,补发个人之征税凭单,至于身份证明局的自助服务机则仅可列印征税凭单摘要,资料可供纳税人于贴有「缴费易」之澳门银通网络的自动柜员机(ATM),或透过银行提供电子渠道或银行电话服务直接缴纳,自助服务机设置地点及开放时间,可透过财政局互联网(网址http://www.dsf.gov.mo/)查阅。
2015年4月30日
财政局局长
江丽莉